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中国建筑业企业承接矿山工程的准入资格认定体系,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企业需根据资质等级承接相应规模的工程项目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12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12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 70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5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的工程项目或 36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70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 36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24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 80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注:
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
第一步,准备营业执照:
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第二步,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
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第三步,提出申请:
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第四步,审核批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第五步,上报:
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第六步,公示: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七步,领证: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一、第一册附件综合类资料内容为:
1)企业成立批件(企业历次演变的批件或工商登记核准通知);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上年度资质年检表(升级企业);
4)股东会决议,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及聘用企业三总师决议(发文);
5)企业法人代表和三总师的任职(聘用)文件、输变电资质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及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三总师单独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总工另附学历证明;
6)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及人事、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企业为项目经理单独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升级企业);
7)企业章程;
8)企业注册(或最新增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升级企业),输变电资质新申报企业的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资质升级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报表(当年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
11)企业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设备购置或设备租赁合同;资质标准要求具备的厂房的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2)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工程合同、中标通知(外资或私人投资项目应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输变电资质以及质监部门或业主提供的质量验收证明、反映造价提供决算单、审计报告,反映层数、高度的提供立面、剖面图,反映跨度的提供平面、剖面图,业主或安全部门提供的单位工程安全生产证明;
13)升级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企业提供市级安全部门提供的安全评价的证明材料;
14)企业荣誉证书暨工程获奖证书。
二、第二册附件人员资料内容为:
1)企业为工程、经济、会计、输变电资质统计等人员(技经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花名册;
2)企业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技经人员)的职称证书(高、中、初顺序)和身份证及人事、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3)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建筑资质的时候需要我们准备的附件材料,根据所报资质的不同,输变电资质所需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3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10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6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120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30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7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0 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5 类中的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0 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60 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 30 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45 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 150 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30 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 20 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10 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 40 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2]